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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25

各系、部: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的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系、部要提前做好期末考试部署工作,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考查科目考试时间:按教学时间安排随堂进行。

2、实训项目:实训课结束后,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期末考试时间:2020168日进行。

二、命题与制卷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试卷管理规定》)

(一)命题要求

1、考查课程:考查课的考试形式由任课教师决定,任课教师要根据考查课程的特点和全面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根据教学计划,选用恰当的考试方式,在18周末全部考核完毕。

2、考试课程:各专业考试课程不得超过四门,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所在教研室教师命题试卷,避免考试中出现题量偏小或难度偏易,学生交卷过早的现象,每门课程的AB卷须在题型、题量上保持一致,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考试用卷由教务处随机选用。

(二)试卷审核

各系、部按教务处规范的格式提供AB二套试卷。考试样卷按系、部教研室(电子版)及试卷审批表务必于1222日前报教务处,所有试卷需经由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逐层审批、检查,包括:试卷硬指标(试卷模板、分值分布、试题类型、试题量)及试题涵盖范围、答案准确性等。

(三)试卷保密

在试卷的传递、印刷、保管等环节,要严格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要求考试试卷所有知情人员各负其责,严格遵守我院考试试卷保密的相关管理规定,若出现试卷泄露事故,将根据我院相关管理规定各咎其责,严肃处理。

(四)考试的相关要求

1、凡在学期初已经提交申请、审批不参加学院组织期末统一考试的教师,其申请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备案,另一份留在班级所在系,本人所提交过程性考核成果及相关资料由各系、部作为教学资料存档。

2、一门课程由两名及以上教师承担的,要统一命题,凡是承担不同专业、同一门课程的要分专业出试卷(公共基础课程除外)

3、试卷印制由各系、部组织,时间安排在第十七周至十八周。

4、凡在编、在岗专兼职教师都应承担学院期末监考工作,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一经安排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按学院规定的程序审批。因个人原因给考试工作造成影响的,按《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组织实施

1、各系、部要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命题、试卷印刷、监考教师培训、考试组织和考场秩序、卫生打扫等的检查巡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前各系对学生要加强诚信和考试纪律教育,通过召开学生动员会,学习《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管理办法》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诚信教育。

3、期末考试期间,各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考试工作以及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4、各系、部要加强对监考教师培训,使每位监考教师熟悉监考工作流程和考试纪律,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5、考试结束后,各系、部要及时组织教师阅卷,按教务处具体录入成绩时间上网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好成绩登记册和试卷情况分析表。

6、一门课程的考试结束之后,各系、部立即汇总上交违纪学生名单。

7、学生成绩一经主考教师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确有差错需要改动成绩者,应由原主考教师写成绩勘误申请,经系、部教研室、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审查同意后方可勘误。凡擅自更改成绩或要求评卷教师更改成绩的,均属于违纪行为,学院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各系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好学生缓考手续。

 

                                                                    教务处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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